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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四章 朝廷、朝堂和官府(2 / 6)

系。

这事所涉及的领域,英华国人还能懵懵懂懂有个概念,北面满清压根就不明白。所谓“地方政制”,不就是州县省督这些官府么?华夏数千年来都是这般模样,这就跟天地一般自在,怎么可能有变化,怎么能弄出花样?

可英华就是弄出来了,这英华一国的本质,由国人的不同称谓就能看出,跟北面满清早已大不相同。

在北面,官府就是朝廷,朝廷就是皇上,虽然细义上也会有差别,但民人都是一体待之,最多分个“狗官”、“歼臣”、“圣上”。而在英华,那就得分仔细了,每个称呼所指的对象都是绝不含糊,一清二楚。

英华一国,“朝廷”现在指的是政事堂、枢密院、计司和法司几部分,而主管内政的政事堂,则被称呼为“朝堂”。“官府”,指的是县府省这几级地方,“皇上”,仅仅限于皇帝本身,或者加上中廷内廷。“乡院”、“县院”和正在搭建的“省院”又是一套架子,各不相干。而东西两院更要分清楚,因为两院的院事“选途”不同。

因此英华报纸在谈论“官府”时,北面满清专门分析英华舆情的官员下意识地跟“朝廷”和“皇上”混淆,对内容自然看得一头雾水。凡是就官府事吵嚷的,一概当作英华内乱,拍案大喜。压根就不明白,那不过是在追责地方官员,讨论地方政务。

那么英华的官府,也就是地方政斧,为什么难以管制江南?

因为英华的地方政斧是打碎了明清那一套儒法官僚体系,为服务和引领近现代社会而全新重组的,本身就还处于发展阶段。在圣道五年时,还有太多问题没有解决。

这是一篇极大的文章,从英华立国到现在,历十年演变才大致成型,可见其间的曲折与艰辛。

地方政斧的重组新建,核心就是地方财税权的层级划分。英华推行官府下乡后,首先确立的是县级财政,将农税、城镇屋税和中小规模工商税给了县级地方。可随着英华连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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