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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9章 揣摩变态凶手的心理(下)(1 / 5)

我和张怡寒,李大逵赵晓天余旭一组。周融和李佩仪杨玲杨丽丽杜辉赵铭竹陈叶一组。

我们此去是分别去看那两个碎尸案现场的,我们先去的是凶手弃尸的第三现场。因为我们把学校门口,凶手掳走这名三年级儿童的地点当成了第一案发现场。而碎尸的地点直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因此我们把那里作为第二现场,弃尸的地点当然就是第三现场。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通过对几个案发现场的侦查,结合另外几个地方的数据来汇总,从中找到一定的共同点,从而确定凶手大概的范围。

这也就是所谓的排查,而排查的前提就是寻找共同点。

我们先来第三现场的原因便是因为我们想根据第三现场找到的线索来推算出凶手的第二现场在哪里?

我们在现场查了半个小时,很快就找到了一点很有价值的线索。

弃尸现场是一个垃圾站,根据我们了解到的当天案发的详细经过和尸检报告等相关线索来看。尸体应该是凌晨五点后丢的,因为这个市的环卫所都是凌晨车流量少,所以每天凌晨五点环卫所的车会去垃圾站收垃圾。而那个孩子的尸袋被发现的时候,是该垃圾站的环卫工早上起来后翻垃圾发现的。

也就是说,拿个孩子的碎尸是五点之后丢到这里来的。

可是,这个孩子又是在四点半放学的时候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人掳走的,也就是说,在经历了整整十二个小时,凶手才完成杀人碎尸弃尸这一过程。

最值得深思的是,这孩子的家就在弃尸地附近,且弃尸地也是这孩子家周边唯一的一个垃圾站。学校离孩子家里都相差没有多远,为什么这个过程会持续那么久?

孩子被掳走之后,是不可能出城的。因为在我们查的这个孩子出事之前,另外一个孩子已经出事了,这个时间段内,已经全城戒严了,不可能有人能把孩子弄出成去碎尸,然后又带着碎尸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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