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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节(3 / 6)

她觉得他整个人都好像是流行歌曲熏陶出来的,不过是那种比较深情的流行歌曲,所以他说话办事看待爱情,都有点流行歌曲的味道。她本来想用“诗意”这个词,但觉得“诗意”用在他身上好像太深奥、太文绉绉了,远不如流行歌曲来得通俗易懂。可能“诗意”是从前浪漫主义时代的浪漫,而流行歌曲是现在这个世俗时代的浪漫。

她见他对LILY这样一往情深,这样坚定不移,觉得再泼冷水就不大好了,便不再在这个话题上多说,站起身,说:“我们回店里去吧。”

他坐那里不动:“还早呢,我今天起得早。”

她说:“我怕有送餐的ORDER进来,老板接不了——”

“接不了他会打电话到这里来的,”他问,“你觉得LILY会不会瞧不起我是个打餐馆工的?”

她连忙替LILY声明:“不会的,LILY不是那样的人。打餐馆工的怎么啦?你很有才华,很有天分,肯定是运气不好,才会打餐馆工。实际上你比我认识的大多数大学生都聪明,如果你有机会读大学,肯定比他们强得多。LILY说你——长得不错,还会唱歌跳舞,她很赞赏你,真的。”

他很有兴味地看着她,问:“这是LILY说的,还是你替她说的?”

“当然是LILY说的——”

“LILY怎么知道我会唱歌跳舞?”

她支吾说:“是我告诉她的。”

“谢谢你在她面前抬举我。她是大学生,如果她知道我好多字都不会写,她肯定就瞧不起我了。”

她觉得他内心深处是很自卑的,尤其是在有文化有学历的人面前,她很诚恳地说:“会不会写字并不是——最重要的,两个人在一起幸福不幸福,关键是看两个人是不是真的相爱,如果她因为你不会写字就瞧不起你,那——她就不值得你——喜欢了。”

他似乎很喜欢听这些,点点头,又说:“做餐馆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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