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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清誉(3 / 5)

住在昌平,没有进曹府当差,可他常随着他老子进城往曹府送菜送花,也给长生与天宝请过安,所以几人还算相熟。

见天宝瞧着兔子稀罕,何山就四下眺望,寻了一只才出生没几曰的幼兔,开了兔笼取了,放在天宝手中。

天宝接着,捧在在怀里,用手拨拉兔子耳朵。

“七叔,为什么祖母不带六弟过来?六弟最喜欢兔子,上回他养的一对兔子死了,他还伤心了好几天。若是看到小兔子,指定欢喜。”天宝看着兔子,想起天豫,问道。

长生挑挑眉,想着怎么回答小侄子的疑问。

不只天宝惦记天豫,长生原本也想着能带天阳过来。

可是听说春华不来,李氏与初瑜婆媳都默契地没有提起带东府孩子过来之事。

东府曹项这房,共有子女三人,绿菊所出庶长子天阳,堂兄弟排行第四;春华所出的两个,嫡子天豫为长,排行第六,嫡女为幼,叔伯排行第四。

不带天豫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孩子年岁小,也怕春华惦记,李氏婆媳不愿多事。

至于没提带天佑,也有思量。

长生还就这个问题,问过李氏。

李氏回答得苦口婆心,她是这样说的:“长生,你要记得,天阳与天豫虽不同母,却是一父所出的亲兄弟。在你们小一辈中,也本当他们兄弟两个最亲近。因年龄缘故,你同天阳、你侄儿同天豫往来的亲近些,却也是疏不间亲。天豫还小,你四嫂是不放心离了眼跟前的;天豫既不能带,那自然也不好厚此薄彼地带着天阳。往后你们相伴着长大,也要记得这点。你们叔侄作伴是作伴,可你心里最亲近的当是你哥哥一家,天阳最亲近的应该是他弟弟妹妹。若是远近亲疏乱了,即便是自家血脉,也容易出是非。”

听李氏讲了这许多,长生若有所得。

无非是嫡庶两字闹的,若是天阳也是嫡出,年岁也大了,伯祖母带出来几曰,又哪里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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