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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五章 中外之别(2 / 6)

为单纯的喜爱,是那种坐在钢琴前,就要忍不住想要演奏的一种**!

这样的说法,是朗朗在华夏的时候,从未听说过的。从小到大,他的所有的钢琴老师都在告诉他一件事:学习钢琴是一件非常苦。非常难的事情,你需要每天大量枯燥的练习,需要不断的挑战自我,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

这种明显带有竞争性、功利性的思维,固然同华夏的应试教育大环境有关,但更同国人一惯的习惯性思维方式有关。华夏人在外国人的印象中,一惯是以勤劳、善良、坚韧等等著称。但奉行中庸之道的华夏人,却缺少了一份个性。他们内向、含蓄,不习惯表达自己的情感,所有这些个性,或许在为人处事方面有其成功之处,但放在音乐上却未必适用,特别是西方音乐。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催生出来的产物。想要理解真的很困难。

好在,朗朗成功度过了这个过程。他在国内完成了技巧的原始积累,父亲的逼迫,每天近十个小时的地狱练习,让他具备了很多国外钢琴家都不具备的基本功。去到柯蒂斯之后。他又幸运地遇到了格拉夫曼这位明师,后者轻轻地点破了他钢琴演奏中的桎梏,让他从此一飞冲天!

朗朗的一双手,轻轻贴伏在了琴键上。那是一双干净、灵巧的手,在它奏响第一个音符的那一刻,那双手仿佛活了过来。

与此同时,朗朗也好像换了一个人,他的上身挺得笔直,脸上的神情充满了自信与洒脱,夸张而戏剧化的表情,正是他的招牌表情。与此同时,一双手在琴键上灵活飞舞,却依然带着一丝绅士般的从容不迫,还有一丝顽皮和兴奋。是的,兴奋,只是手指的动作,却可以如此明确的向人们传递出这样的情绪,这就是朗朗,这就是朗朗的音乐。

李斯特《辉煌的大圆舞曲》。作为必选曲目之一,这首广为钢琴演奏家们所熟知的曲目,按照“偏僻原则”,无疑是不适合选择的,但朗朗毫无疑问地选择了它,显然,这是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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