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88读书网>历史军事>大明之崇祯大帝> 568.第566章 再次变革政治制度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568.第566章 再次变革政治制度(3 / 4)

由三法司的刑部立案、大理寺判决,都察院监审。

但锦衣卫只负责对军队和监督和对外军事情报的管理,不再参与对行政与司法系统的监督,而对行政和司法系统的监督则只由东厂负责。

锦衣卫和东厂依旧是朱由检加强皇权的左右眼睛,一只监督军队,一只监督行政与司法。

现在的大明再以官武官来区分帝国官员明显已经不适合。

毕竟在大元帅府代表的军队里也有官,而在内阁控制的兵部里也有武官,卫所兵依旧是属于兵部但已经只充当维持地方治安的角色,甚至在三法司里也有武官。

大明帝国现在已经是一个近代化的资本帝国,在皇帝之下也已实现三权分立,自然帝国官员也以三种不同权力性质来区分。

帝国的官员们已经在适应这种变化。

随着范景和高弘图两次组阁,以及大元帅府在军事统筹与指挥的完美发挥和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等对战犯等的独立审理,皆已让大明帝国的官员们适应了这种统治方式。

“从崇祯二十四年开始,大明取消战区制,以原有的承宣布政使司为基础改为省,恢复甘肃省,省内依旧保留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省设巡抚,巡按!巡按向巡抚与都察院负责,都指挥使司官员由大元帅府选命且向大元帅府负责,按察使司只向刑部负责。”

“另外,设云贵、四川、两广、湖广、闽浙、南直隶、北直隶、蓟辽、山西、陕甘等地设战区总督与总兵,总督与总兵皆由大元帅府任命,领驻扎于这几处战略区域的近卫军兵马,各省都指挥使向大元帅府负责便是向该所辖区域内的总督与总兵负责。”

“在崇祯二十四年三月以前,大元帅府、内阁、刑部、都察院完成各省所属机构建立与官员任命,崇祯二十四年三月开始重新选举内阁首辅,由各省巡抚和各战区总督以及两京堂官为候选人,向朕陈诉竞选内阁首辅理由,朕将于五月宣布新任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