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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 求死(2 / 5)

直没察觉,也从来没去发掘而已。

他并不是一出道就是辣手狠心的“午夜魔捕”。他也是在六扇门里一关一关熬上来,在刑部一层一层打上来后,性格才慢慢形成的。若不是这样,他早死去二十一年了。一旦变成了这种性情,就再也回不到原来了。他也亦视现刻的“自己”为范、为荣。

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叫做“猛禽”的。但一路走下去,别人已忘了他叫“孟勤”,偷偷的以“猛禽”取笑他──到后来,已只知道他是“猛禽”而不知其原名,他也不以为忤,反而为傲。

他杀手无情,寡恩薄义,他连兄长刘季仁也愤而不认他作弟弟,也许,只有他那一早投靠了蔡京麾下的胞弟刘仲叟才能明白他的心志──他那弟弟比他更进一步,武林中人因他慓悍、残暴,而称之为“肿兽”,同样忘了他原来姓名。

看罢“惨红”,即勾起了他这样一种“久违了”的感觉:

──要为受害者做点事。

──要制裁害人者。

这刹间,他把其他的企图和顾虑(例如:邀功、夺宝、寻得增加功力的秘密),全都搁到一边去。

因而,这片刻间,他和铁手的想法和心意,变成了十分而且难得的近似。

两个名捕,两种人,两类心情,却在此际,敌忾同仇,联成一气。

读罢“惨红”,铁手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他读得比猛禽快上一些。

──不过,读得快,看得多,不代表就明白得透彻、记得深刻,对于这点理解而又极爱书的铁手,所以从来不笑人读书读得慢,只劝人应该利用时间好好多读一些书。

可是,这一次,他一读完,就忍不住叹息。

猛禽也看得很快──最多,只比铁手慢上三行字,何况,他也分外感觉到:

时间,是很迫切的了。

可是,他还是听到了铁手那一声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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