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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2 / 10)

大拇哥琢磨了半天,觉得非常蹊跷,死人决不可能走路,更不会用拳头打人。

他沿着地上的纸钱,一路跟踪,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人死后讲究落叶归根,要到故乡安葬,客死异地的外乡人,其遗愿一定是入葬祖茔,孝子贤孙必得搬丧回籍,但人们对于尸体非常忌讳,所以并没有船或马车愿意运送尸体,再加上交通并不发达,道路崎岖,常常要跋山涉水,这便出现了赶尸这个独特而神秘的职业。

赶尸其实就是背尸。由赶尸匠在前边领路,徒弟背着尸体在后面跟随,日宿夜行,像幽灵似的走在荒郊小道,或僻静的小巷,摇晃铜铃,抛洒纸钱其实是故弄玄虚,营造一种阴风惨惨的气氛,使人不敢与之接近。

赶尸匠收徒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个矮,貌丑,胆大。

天明时分,大拇哥在一家客店找到了他们。赶尸匠向大拇哥坦白了秘密,他自称姓孟,湘西人氏,收了两个侏儒为徒,这两个侏儒就是丁不三和丁不四。大拇哥表示自己不会说穿,也不会难为他们。

大拇哥成了赶尸匠的第三个徒弟。

大拇哥有父母,但却是孤儿。父亲整日酗酒,母亲改嫁他乡,家也不是家,那时的他就是野地里的一株草,没人管没人关心,童年一过整个人生也就完了,正如天一黑什么都黑了。他本可以像邻居家的孩子那样,从十四岁就开始帮家里糊火柴盒,一天要糊上千个火柴盒,一糊就是好几年,然后娶妻,生子,用一生的辛苦给孩子盖一所房子,自己老了,孩子长大,孩子重复这春夏秋冬无穷无尽的平淡生活。

他选择了离家出走,踏上另一条茫茫未知的道路。

赶尸匠有一个体重240斤的女儿,她就是孟妮,后来她的体重增加至350斤。赶尸匠想招大拇哥做个上门女婿,大拇哥拒绝了。他并不嫌弃她胖,他是这样说的:

“我讨厌女的。”

赶尸匠死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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