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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巅峰之作(3 / 4)

“这是……”

李白瞪直了眼睛。

王之涣也惊呼出声来。

两人互望一眼,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议。

书法有大字小字一说,写大字难于精细,而写小字难于宽绰有余。

而《胡无人》属于中字,不似文章那么密集,亦不似匾额那般宽松,要兼顾两者之长。

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来写,沟壑出了圆润、娟秀、挺拔、整齐,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雄壮、厚重,运笔时用藏锋,收笔时用回锋,写出了暗藏的杀机。

这第三段裴旻竟然将大字、小字的写法融为一处,撇笔用尖锋,收笔用回锋:捺笔瘦而收笔肥,点欲尖而圆,挑欲尖而锐,弯欲内方而外圆。

这种独特的书写手法,非但没有显得任何不适,反而将大字、小字的特点都描绘而出。

这唯有将楷书研究深入骨髓,才能掌握的独特手法。就如当年王羲之号称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那二十一个之一样,二十一个之,二十一个不同的写法,可谓极高境界。

短短一首诗,裴旻居然运用了三种书写方式,将整首诗的三段不同的风采完全衬托了出来。

在看整篇字,笔笔不同,而又协调一致,一竖字写出来,错落有致,却又一直在一条线上,行气自然贯串,望之如串串珍珠项链,神采飞扬。

裴旻如有神助的收回了毛笔,看着自己的杰作。

徒然明白了张旭当年写《秦王颂》的感觉,这篇《胡无人》是他凭生力作,超凡的水平发挥,将会是一篇极难超越的典范。

甚至让他产生一种错觉,这字不是他写的,而是神仙上了身。

“太完美,太妙了!”

李白甚至不如何来形容裴旻这片力作,最终感慨道:“唯有国公字,方衬这首诗。”

王之涣动容道:“国公楷书居然功底至此,足可以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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