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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二章 曾经(2 / 5)

减速。

“你们的新秀这么变态?”白已冬可算知道公牛为什么选了他。

罗斯像一支箭头飞到篮下,吸引防守后迅速分球诺阿,后者侧面擦板得分。

“德里克·罗斯的突破给乔金创造了机会。”

“罗斯的变向太快了,给我的感觉像是矮化加速版本的格兰特·希尔。”

希尔?有点意思。

光看罗斯变向那一下,可能还不如希尔快,但变向的过程加速,这点恐怕无人可以与他相提并论,真是恐怖的天赋。

拥有此等天赋却不莽撞,突到篮下思路清晰,准确判断形势给队友传球,光这点俄城的那个无脑威不知道高到哪去了。

“小黎,看来他以前经常这么突破你。”白已冬看赵黎见怪不怪的样子知道他以前没少被罗斯这么突破。

赵黎用普通话无奈地说道:“今天算好了,以前他把我过掉之后直接来一个大风车灌篮,很伤人的。”

“大风车?”

白已冬瞪大眼,突的这么猛,到篮下还来一个大风车?这他妈膝盖是铁做的吧!

“这么看,这家伙确实是当之无愧的状元。”除了榜眼秀斯利,白已冬和这一届的其他球员大多交过手了。

这么多球员看下来,只有罗斯给白已冬这种感觉,像去年见到杜兰特的感觉一样。

赵黎还是第一次见到白已冬露出如此表情,由此可见罗斯给了他多大的震撼。

年轻人难免有攀之心,哪怕对方确实自己好也要争一争。

白已冬刚过半场,赵黎和罗斯的对抗又开始了。

罗斯的优势是外线撕裂能力。

罗斯可以随意撕碎任何球队的外围防线,防守他的要点是内线的协防能否跟进。

赵黎的优势较笼统了,属于什么都会,但没有专精的地方,身体素质起罗斯这样的也是远远不如。

所以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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