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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八章 怎么办(二)(2 / 4)

和复印件,不是法人代表报案,要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报案人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的时间及写上‘与原件相同’几个字,签字盖章,或捺印指纹。书面报案材料以及举报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也要签字盖章,或捺印指纹。”

侯沧海虽然曾在政法委工作,但是没有具体办过案,除了身份证以外,什么都没有带。他问道:“如果没有这些材料,就不能立案?”

受警民警带着职业性冷淡,反问道:“你说呢?没有这些证明材料,谁都可以来乱报案,我们怎么工作?”

侯沧海给江南地产办公室拨打电话,让杨莉莉将所需要材料在一个小时之内送到经侦支队案件受理室。

填完了《报警表》,侯沧海坐在报案室里等待杨莉莉。他闭目养神,脑里一直在推演苏希望跑路后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并在脑中提前做预案。

四十分钟后,杨莉莉将所需材料送到侦经支队。

受警民警检查材料以后,动作娴熟地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他很快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打印出来。

侯沧海拿到回执,问道:“请问,支队什么时候开始侦办?”

受警民警道:“侦办,还早。现在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支队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到时会通知你。我说明一点,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以延长三十到六十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你坐在这里没有用,回去吧,到时办案民警会来找你。”

受警民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其解释完全符合办案要求,一点都没有错误。

侯沧海听得脑袋立刻大了一圈。按照他原来的设想,报案后,公安介入,使用查询冻结、扣押、搜查、询问等侦查手段,将苏希望公司情况全面掌握,这样才能有效应对各类潜在的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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