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张脸,拉着群芳的手就要把她带走:“走,跟我回去”
她甩开他的手,“想必你已经收到离婚协议了,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如果没有异议的话就在上面签字吧。如果你不签字,法院也会判决的,只是时间长短问题。”
冯茂旭压低了声音吼道:“你闹够了没有?你是不是疯了,你不要脸我还要呢,快点跟我回去,你在娘家赖着不走不就是想等我来接你吗?你还想怎样?”
群芳就冷笑:“我曾经以为可以托付终生的绝世好男人,看起来也不过如此。这个婚,是离定了,你签字与不签字结果都是一样。”
冯茂旭突然间觉得这个勤恳持家并且棒子都打不走的女人变得好陌生,他想不通为什么,难道只是因为过年那次争吵打了她一耳光就这么不可饶恕?
可那也是因为他在气头上,任谁的父母那个样子也要生气啊。至于后来他们打电话说她流产昏迷之类的,当时正和父母走亲戚,都说肯定是装的……再说了,现在看她的样子不是挺好的吗?
之后冯茂旭又来纠缠了两年,两人才终于把婚离了。
群芳有了稳定的收入以及遵循茵茵的意愿,女儿归她抚养。
冯茂旭回到他老家附近的公司上班,每个月还没发工资父母要“生活费”的电话就像催命一样打来,说家里揭不开锅,养儿子没用之类的话。
还一个劲催他去找女朋友,尽快结婚给他们生个孙子。
他去相过很多次亲,一开始人家觉得这种离婚没带孩子的男人挺靠谱,不抽烟喝酒不泡夜店,可是听到他快四十的人居然连房子车子都没有,想想还是算了吧。
不是势力不势力的问题,而是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就应该具备那个年龄应该拥有的东西。
如果去要求一个刚离开学校的年轻人有房有车,那肯定就是看父母有没有钱,跟本人的能力关系不大。
但是一个四十岁的人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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