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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包租公(2 / 4)

出了家,但公主的封号没变,食邑还增加了,皇帝不但把蓝溪后的王顺山一大片都划给了公主做灵都观的修行之地,甚至还特意把公主的食邑封地换到了蓝溪来。

八百户食邑封户,就包括了李逍家。

虽然说李逍也是个正经的地主,但如今也算成了公主的封户。

好在大唐的食邑制度与前几朝大有不同,虽说封侯贵族们有封地食邑,但其实已经不算是真正的封地了。

公主封地蓝溪,但并不能管理这片封地。封地上的八百户划归公主,也就仅仅是每年应当交给朝廷的租税,转交给公主而已。

甚至每年的租税,也不过是公主府派员到蓝田来,随县衙派出的官吏共同到下面征收租税,而且征收到的租税,还得将三分之一上次给朝廷。

并且所征收的租税,其实是完全按照朝廷的制度规矩,不得更改的。

因此说起来,玉濑现在不过是蓝溪最大的一个地主,名下有八百户人口做为他的租户。但除了收租,并没有其它什么特权了。

这或许就是唐王朝对食邑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他让那些封侯们,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封地的直接所有权和管理权,所谓封地食邑,不过是得到一点实际的钱财收益而已。

甚至许多贵族们的封号,跟他们的封地都没有了半点关系,封号蓝田,可能食邑却在江南,甚至所谓食邑多少户,不过是被直接简化为了一户折多少钱而已。

如汉魏之时,封侯们直接有封地,有封户,封地如同国中之国的情况是再不见了。

封户跟封君之间的关系,也简单的多,没半点依附关系了。

李逍跟玉濑,其实不过是大地主跟小地主之间的关系。

李逍手里千把亩地,原本每年按制,向朝廷缴纳租税,如今改向公主府缴纳,仅此而已。平时有什么事情,依然还是规蓝田县官府管辖的。

八百户,朝廷替公主挑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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