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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虚拟偶像大赛!(6/10求订阅!)(3 / 4)

语:“你自己点进去看一眼啊,网页上都写了。”

钟鸣也在浏览虚拟偶像大赛的页面,发现这次的比赛的承办方他竟然知道,是星华互娱。

星华互娱虽然也是一家互动娱乐公司,但主攻的是虚拟偶像这一块,影视、歌曲、舞蹈等等都有涉猎。游戏也做,但不是主业。

从体量上来说,比光翼互娱要大得多了。

星华互娱在世界范围内都算是大公司,而且旗下有许多是面向华夏的虚拟偶像,比如苏白,在各个大城市的虚拟偶像音乐会上都是常客。而像帝娜这种虚拟偶像,更是在其他区也有不俗的影响力。

类似的虚拟偶像大赛,每年都会搞,只不过这次的阵仗更大一些。

这次设了四个档位的奖项,一等奖200万奖金,二等奖100万奖金,三等奖50万奖金,优秀奖10万奖金。

每个档位的奖项还有附加的后续版权运作、推广协议,总之,能拿到这个奖的话,后续的收入肯定也不会少。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这次的参赛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版权买断,也就是直接把虚拟偶像的版权卖给星华互娱,如果得奖的话,奖金直接翻倍,也就是一等奖的200万变400万!而且后续的收入同样是一分不少,星华互娱肯定会不遗余力地帮忙推广;另一种就是保留版权、单纯参赛,依旧会获得奖金,但后续的推广、版权运作等等,就要再谈了。

这种虚拟偶像大赛,很多赛事主办方都是默认直接买断参赛作品版权的,比较霸道,星华互娱这次可以说是相对开明。

毕竟财大气粗,这么做能吸引更多的人参加,而且还能给自己博个美名。

严格来说,星华互娱这次的行为算是千金买马骨。

星华互娱就那么肯定,获得一等奖的作品配得上这些奖金吗?不一定,民间选出来的虚拟偶像,怎么可能比星华互娱公司里的专业人士做出来的哦虚拟偶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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