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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大(1954-1959 十九到二十四岁)(5 / 14)

在爸爸死后不久,即去一中做职员,在训导处掌管全校操行登记,当时弟弟李放也在一中,功课不行,妈妈常常拜托老师们给予方便;但当别的老师反过来拜托她放宽操行登记时,她却铁面无私,其公私标准,煞是有趣。

爸爸留给我二项有形的遗产:一、两套《资治通鉴》,一套是残缺不全的铅排胡三省音注本,一套是影印百衲宋本,都在我穷困时卖掉了,前者由同寝室的孙英善买去送给张玉法了;后者由台大历史系买去了。二、一只普通的手表,由于是火葬,手表拿了下来,那时我穷得没钱买表,爸爸戴的,最后留给了我。

1955年我二十岁,暑假后以第一志愿入台大历史系,表面上如愿以偿,但是很快就大失所望。我看不起别人、不喜欢上课,连考试都懒得应付。大一时八门课,有三门不及格,甚至连中文都差点不及格。原来中文是叶庆炳教的,第一次缴作文,他虽在班上公开夸奖李敖的作文全班第一,可是我一直讨厌他,认为他没有学问却装腔作势,后来我拒绝背书,他声言给我不及格。他的老师——中文系的郑骞在旁讲了一句话:“李敖的中文不及格,谁的中文及格呀?”叶庆炳有所顾忌,给了我六十八分,我大一总成绩,第一学期只七一·三一分,第二学期只六五·四五分,成绩之烂,一望而知,可是“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我始终自喜我有学问,只是不屑上课和应付考试而已。

我在中学时,偶尔在路上碰到一位女学生,清纯无比,眼睛不大,但在含情之中,透视出一片灵光。慢慢知道她住我家附近的存信巷,家里很穷,父母在家开一小杂货店,每逢星期日,全家在思恩堂做礼拜。她就读的学校是台中市中,比我低一班,功课极好。我高三时休学在家,写了很多情书给她,每封都称呼她叫“罗”,都等她在放学经过的太平路上面交,可是不说一句话。我进台大法学院后,情书改由我在市中念书的大妹转交,每封都谈天说地,都很长,有一封长达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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