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88读书网>女频综合>李敖回忆录> 11.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11.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4 / 19)

童似的。

1969年起,我开始准备脱出台湾,须与海外各方联络。所有通信都须请人带出海外投邮,来信也不能邮寄,只能从海外由人带进台湾。为此,需要一些可靠朋友,由他们再转托其可靠友人,带出带进。李敖便是这少数可靠朋友之一。他曾为我转出一些重要信件,但他恐不知道我频频与海外联络,目的是什么。没有想到这竟成为他入狱重大罪名之一,我衷心歉疚,难以表达。

我脱出台湾准备就绪,深知成功则生,失败则死。1969年末,我看见他时,知道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晤面,但不敢告诉他我的计划(这与我未透露给家人一般,是要让他们免陷于“知情不报”的重罪)。我还是照例约定下次密会的时地,虽然心里清楚,不论生或死,我会爽约,他不会再看到我的。临走时,我心里暗然向他道谢、道别、道歉了。我受难期间,他对我那份厚情和义侠,永铭于心,至今仍时时回念感谢。

我到达瑞典以后,有一段时期仍与他保持联络。但所谈大都是轻松私事,不涉及国家大事。

我在狱中,曾写了一篇《全体主义的迷惘》,出狱时偷偷带出,将原稿寄给李敖,请他评论。他立刻写了两篇意见,我非常珍重。我于1970年初脱出台湾时,不带行李,身上能带出的,极其有限,而李敖那两篇评论则是我冒险带出的极少极少东西之一,至今仍保存在美国。

我脱出台湾后,李敖即受严密监视。他家曾被偷置录音器。他发现之后,将其拍照,也把特务人员监视他家的情形拍照下来,连同偷听器零件,全部寄来给我。这些相片和零件,与我一起辗转流浪多处多时,还在美国。

彭明敏这些回忆,有一些可以补充的。先是国民党当局一得知彭明敏偷渡到瑞典,立刻把我软禁,不分日夜,由专车一辆、专人若干,对我紧迫盯了起来。这一紧迫盯人,先由警察单位派人,后来警总单位接力,前后“跟监”(跟踪监视)。在我被软禁的这十四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