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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狱(1971-1976 三十六到四十一岁)(3 / 23)

国民党想尽办法邀请回台的林二先生排进去。我说林二就是彭教授派遣来台的。‘我们要的是李敖,不是林二。’特务等得不耐烦,明白地说。‘李敖是大陆人,怎么会参加台湾本部?’我问。‘海外的台独联盟主张容纳大陆人,李敖担任台湾本部委员,那是理所当然。’”我从来没有听过“台湾本部”的名称,当然也没有向他谈过。即使有“台湾本部”的名称,他也未必接受委员的职务,自古才大难为用,谁敢惹他?“‘你们要虚构罪名也要让人民信服啊!’‘无论如何我们已经决定抓他。’于是他们开始用刑,编造‘台湾本部’的委员名单,替台独联盟网罗大陆人。”——在特务们的“网罗”下和谢聪敏的诬攀下,我李敖就变成了“台湾本部”五人小组的大员,可是直到今天,我除了谢聪敏、魏廷朝二位外,还不知道另外两位大员的名字!

为了坐实我是五委员之一,特务们硬要从我口中,落实这一事实。因而把我刑求,刑求内容从指指到夹竹竿,不一而足。后来得知:我是受刑受得最客气的一位,同案除谢聪敏、魏廷朝以外,自李政一以下,刘辰旦、郭荣文、吴忠信、詹重雄他们都受到各种苦刑,包括灌汽油、坐老虎凳。背宝剑、三上吊、摇电话等等在内,这样子长年逼供的迫害,最后取得的自白,其真实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刑求我的下手人物是由保安处组长李彬如上校带头。李彬如长得狠琐黑矮、上海口音、程度奇差,在1963年检察官王镇被刑求案中,就出过大恶名(1963年5月6日监察院“王镇诉请被警总刑求案之监察院调查报告”中提到的李中校,即是此人),后来脊椎生病死了。另有主要的帮凶是组员陈敬忠参谋,长得人高马大,讲得一口好汉语,却是台湾人,程度也奇差,下落不明。……这些人在办案时,心理状态都是极有问题的。例如他们刑求逼供时,我反问他们,我说:“我看别这么麻烦了好不好?你们拿空白的笔录纸来,我在最后先盖下指模奉赠,然后你们回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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