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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三百二十年(2 / 4)

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齐庄公既然是因为偷别人老婆而被本夫所杀,显然不是‘为社稷死’、‘为社稷亡’,对这种无道之君,国之大臣,是不会为他死难的,但他的‘私昵’,却可以为他死难。所谓‘私昵’,不是别的,就是统治者的家臣和走狗。中国‘忠’的观念,起源是很好玩的,在古文字中,根本没有‘忠’这个字,‘忠’字出现在春秋时期,但那时候的‘忠’,是‘委质为臣’式的‘忠’‘质’是雉、是野鸡,野鸡在古人眼中,是一种‘守介而死,不失其节’的象征,‘委质’就是表示对个人的效忠;‘臣’的原始意义是俘虏或奴隶,‘委质为臣’就是‘私昵’者对主子的效忠。这种‘忠’,是无条件的,是‘绝对的忠’。相对的,晏子所主张的‘忠’却是有条件的、是以统治者‘忠于民’做相对条件的、以大臣‘以道事君’做相对条件的,这种‘忠’,是‘相对的忠’。不幸的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相对的忠’的一系,未能正常的发展下去;而‘绝对的忠’一系,却被杠上开花,反常的演变变得愈来愈不成样子,直演变到三纲五常化的境地,‘君’变‘君父’、‘臣’变‘臣子’。于是,‘生我之门死我户’的‘私昵’之‘忠’,变成了中国‘忠’的观念的主流。就这样的,临难死节的要求,便成了中国传统思想的正宗。不过,这种思想的正宗,是经不得实事求是的。我举隋唐之间改朝换代的两个人物做例子。先以屈突通为例。隋文帝派屈突通到甘肃检查牧政,查到两万匹私马,隋文帝要杀主管马政的公务员一千五百人,屈突通说,为马杀人非仁政,他愿一死以为一千五百人请命,隋文帝听了他的话,不杀人了,还把他升了官。屈突通做官,执法很严,六亲不认,他的弟弟屈突盖也和他一样。当时流行的话说:‘宁食三年艾,不见屈突盖;宁食三年葱,不逢屈突通。’可见他的剽悍。唐高祖起兵的时候,屈突通正为隋朝守山西永济。他率部队去救京师长安,被唐高祖部队困住。唐军派他的家僮劝他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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