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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节 他的违建--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2 / 4)

当台北市小市民的防火巷违建统统“就地正法”以后,陈水扁的这间违建安然无恙。

自从一九九七年二月二日,台北市的晴光市场发生伤亡火警以后,陈水扁强调,为了维护住户生命安全,全市的防火巷违建必须加强拆除。

而市府早从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日起,开始执行防火间隔(巷)违建拆除工作,商业区防火巷部分,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执行完毕,总计拆除五千六百一十一件;而住宅区防火巷部分,从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到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共拆除了两千多件。一般预估,住宅区防火巷的违建件数,会比商业区多四五倍。以陈水扁就任市长的第一年即一九九五年为例,拆除的防火巷违建多达五千零七十五件,平均每天十四件,足见陈水扁的魄力,但遗憾的是,他的魄力只用在小市民的财产上,而他自己的两个防火巷违建则“誓死”不拆。

陈水扁的两间防火巷违建,民生东路住家的这间位于松山区,该区小市民的防火巷违建,就在陈水扁不允许任何特权关税的情况下,拆除了两百三十一件:而杭州南路的违建,位于中正区,该区小市民的违建也被拆了三百八十三件。

应限期拆除阿扁的违建

陈水扁要全面拆除防火巷违建,为了市民安全,我们乐见其成,但是阿扁必须先以身作则。不能说,别人的防火巷违建,陈水扁雷厉风行的把它拆光光,而自家的防火巷违建就可以“缓拆”、“分期再拆”,要等到陈水扁心甘情愿了才能拆,或者,就像杭州南路的违建,躲在周遭房子的中间隐蔽处,神不知鬼不觉,以为这样可以瞒天过海。

在一九九八年底市长选战投票前四个月,许多人即要求,陈水扁要在继续拆除别人的违建前,应先限期拆除自己的两间防火巷违建,否则不满意阿扁只许州官放火的民众,包括防火巷违建已遭拆除的小市民,应到陈水扁的违建前,要求阿扁不能知法玩法,直到阿扁拆除为止。但是,阿扁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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