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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喜(2 / 4)

喜的身影,便大笑道:“本丞总算将君盼来了!”

“下吏岂敢让县丞亲迎,真是折杀我也。”

喜是秦昭王五年生人,今年三十六岁,头发黝黑束冠,唇上两撇矢状胡,身穿窄袖深衣,标准的文吏打扮,见县丞亲迎,他连忙作揖,口称不敢。

县丞将喜扶起,发现他还是老样子,衣服里常常放着一卷竹简,好方便吃饭、乘车时翻阅,手指上永远沾着墨汁,谁知道他一天要抄写多少律令?

“喜君真是一点没变啊。”县丞心中感慨。

二人携手返回堂上,县丞对喜家里的丧事唏嘘了一番,喜却早就从丧母之痛中走出来了。这个工作狂没有与上司多做寒暄,而是单刀直入,谈及了今天途径湖阳亭时遇到的案子,同时问县丞,当由谁来负责?

县丞皱起眉来,此事涉及一个亭长知法犯法,有些棘手,再加上这两个月他忙于案牍,巴不得喜回来分担点工作,便捋着胡须道:“既然是君途中遇到的案件,那士伍黑夫也是向君自告,便由君来审理,如何?”

“喜决不推辞!”

喜这个人没什么爱好,就是对审案、抄秦律情有独钟,任何疑难案件都能迎刃而解。两个多月没有接触刑狱,喜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他就像一把生锈的钢刀,急需一场案件来磨砺一番。

不过,刨除那亭长的官吏身份,今天遇到的这场案子并不复杂,对于如何审理,喜早有方略,便向县丞请示道:

“在我看来,此案可以一分为二。第一,是商贾鲍自告盗贼劫掠案。第二,是士伍黑夫、季婴自告湖阳亭长、求盗等欲夺功骗赏案……只有确定前案盗贼罪行、被执经过,后案才能审理。”

和后世打官司差不多,秦国的诉讼、审讯皆有固定流程,一起案件想要进入这个流程,首先必须有人告发,才能作为一场审讯的开端。若是受害人自己告发,则为“自告”,相当于后世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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