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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章 同行冤家(3 / 4)

“究竟发生了何事?”

几个子弟愤愤不平地说道:“左庶长,吾等本来一切顺利,租下了原本卖蜜的店肆,也有契券和官府作证……”

经他们一说,黑夫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这一案件的大致情形是:彦所租借的店肆,原本是卖蜂蜜的,因蜂蜜供应不上,生意做不下去,便平价将店肆转让给了他。

彦带着众人在这卖了十来天,一开始无人问津,后面生意渐渐起色,已卖出了千余斤红糖,挣了数万钱。

谁知道,今日那租出店肆的卖蜜人却突然反悔了,竟告诉市掾吏,说店肆是彦威逼他强租的!

这显然是诬告,但麻烦的是,一旁卖蜜,卖饴饧的竞争者们竟纷纷作证,并举报说,彦的红糖价格有异,与一般的饴糖大为不同,此外,一次性售卖那么多糖,定浪费了不少粮食……

数罪并举,于是市掾吏便来查封了店肆,带走了彦和几名原告,打算对此事立案审理。

巴忠与母亲经商多年,对这样的事早就见怪不怪了,笑道:“中郎户令,你的堂弟,是遭同行嫉恨了啊。”

“这的确是没想到。”黑夫摇了摇头,不怒反笑。

官员经商,是秦律不允许的,所以黑夫只能钻律令的空子,将红糖的产业挂在母亲名下,并尽量不直接出面,给人以口实。

挣钱固然重要,但为此搭上仕途就划不来了。

黑夫本打算让彦将红糖作为贡品献给皇帝,然后靠着“南郡贡糖”打响名声,谁料非但没献成,还被管事的少府小吏上了一堂课。

“贡物是谁都能献的?”

然后彦就被轰了出来。

黑夫当时只是个议郎,连皇帝的面都没见过,总不能专门上一份奏疏说此事吧,只好暂时作罢。他给了彦十万钱作周转,让他来南市卖卖看。之后十天,彦就处于放养状态了,黑夫在宫里宿卫,忙着揣测上意,哪还顾得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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