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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七章成交(3 / 4)

海关税,这才是大头,按照天子制定的最低出口海关税标准是百分之百,也就是说,不管是荷兰还是其它国家从大明购买一万两银子的货物就要缴纳一万两银子的出口税,等于是将外国人做买卖的成本提高了一倍,这对于做海贸生意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他们贩卖的时候可以将成本价提高两倍、五倍甚至十倍,只要有市场,他们就不可能会做亏本的买卖。

至于进口税则更狠,百分之二百,但凡外国想要进入大明内地进行贩卖的货物,经过海关及税务局联合验证价格以后,需要缴纳两倍海关税,也就是说海关说这件商品价值一两银子,那么你需要缴纳二两银子的税才能拿进来卖,至于卖多少大明不问,卖不卖得掉自然更加不会关心。

仅凭这海关新税条例,高弘图便对天子佩服的五体投地,这简直和抢劫没两样啊,偏偏人家还心甘情愿的被你抢!天子赚银子办法层出不穷,手段更是狠辣至极啊,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总之,谈判嘛,讲究的是双赢,现在米歇尔斯与韩克耀都满意,自然便算是实现了双赢。

谈到了实质性合约,又经过了一个多月的交锋,私底下双方差不多也知晓对方的底线,是以谈判瞬间进入状态。

最终,两国就海贸达成的主要协议有以下几点。

其一:荷兰从此断绝与郑芝龙的一切贸易往来,每年向大明缴纳一百三十万两白银的靖海税,海关进口贩卖税为货物本身价值的百分之二百,出口海关税为货物本身价值的百分之百!

其二:大明紧俏货物需优先供应荷兰商队,并确保每年至少让荷兰获取超过六百万两白银的货物。

其三:大明必须保证荷兰商队在大明沿海范围内的绝对安全,如果荷兰商队在大明海域范围内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皆由大明承担!

其四:荷兰在大明内地发卖货物,官府不得干涉荷兰方面的定价及贩卖方式。

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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