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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卖身契】(1 / 3)

半岛酒店,万鑫公司大会现场---

罗拔臣,欧阳靖,戚万达等人面面相觑,都不太明白宋志超所说的这个“职业经理人”是个什么鬼。

事实上也不怨不得他们。

现在才1992年,不管是香港,还是美国,还是英国,还是世界其他地方,在商业上根本就没有引入“职业经理人”这个概念。

据宋志超所知,“职业经理人”发源于九十年代中期的美国,差不多是1995年左右才有这个概念,意指那些虽然不是老板,却拥有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甚至是比老板更善于经营管理企业的人;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在管理先进的企业里从事过特定领域和层级的管理工作,擅长于解决企业面临的经营管理问题;他们无需创办自己的公司,而只需在企业间流动,终身从事管理工作。

对于宋志超来说,“职业经理人”这个词汇可谓印象深刻,记得不错,那是1999年的时候,他的一位朋友在深圳开办了一次为期4天的“职业经理人特训营”,参训的学员有60多人,宋志超应邀以半费的价格参加了这次培训。

这期训练营的学员大多来自民营企业,都是一些仰慕职业经理人、并想成为职业经理人的人。这期训练营有四位授课老师:一位据称是百事可乐香港地区的原销售总监,一位是宝洁公司的大区经理,一位据称是武汉百威啤酒的原市场总监,另一位就是宋志超的那位朋友---曾在联合利华的一家区域经销商的公司当过一年多的执行总经理。那次训练营讲的都是些市场营销相关的知识,尽管现在看来很是“小儿科”,但当初可谓是市场营销的金科玉律。

参加那次训练营,让宋志超毕生难忘是:无论在同学眼中,还是在老师眼中,他这位在国内著名上市公司担任高管的人,竟然也完全不属于“职业经理人”的范畴。

因为在当时,完全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是那些有在跨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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