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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麟趾(1 / 5)

附记:朱荃

张廷玉回籍,在乾隆十五年三月。家居未及半年,又出了一件祸事。四川学政朱荃,“匿丧赶考”,为御史储磷趾所参。八月间有上谕,兹分段引注如下:

朱荃在四川学政任内,匿丧赶考,贿赏生员,并勒索新生规礼,赃私累累,实近年来学政所未有。

按:“童试”两考,本县为初试,学政“按临”为院试,分两场,一正试、一复试,取中即是生员,俗称秀才。学政按临以府为单位,其间程序甚为繁复。朱荃大概当时已得丁忧的信息,本应立即卸任奔丧。为了贪图新秀才的贽敬,故意隐匿亲丧的噩耗,逐府赶考,并有贿卖情事,厥罪甚重。

伊乃大学士张廷玉儿女亲家,其敢于如此狼藉婪赃,明是倚恃张廷玉为之庇护。且查朱荃为大逆吕留良、严鸿达案内之人,悻邀宽典,后复夤缘荐举,冒玷清华,本属衣冠败类。

朱荃年辈,后于张廷玉甚多,当为晚一辈的姻亲。所谓“大逆吕留良、严鸿达案内”,即曾静一案,上谕有意讳言。兹检得雍正十年十二月上谕,曾静一案株连各人,最后定谳,有“朱霞山、朱芷年,从学严鸿达时,年尚幼小”,又“朱霞山、朱芷年着释放”。此朱芷年即朱荃。

所谓“夤缘荐举,冒玷清华”,指朱荃应制科而言。雍正末年诏举博学鸿词,未及举行而世宗崩,乾隆遵遗志于元年丙辰九月举行,取中十五人,分别授职编修、检讨。次年七月,补试后到者,取中四人,授检讨及庶吉士各二,朱荃即为庶吉士。据《清代馆选分韵汇编》,朱荃字子年,号香南,浙江桐乡人,生员,乾隆二年丁巳补试鸿博,取列二等,授庶常,改编修。此朱子年即朱芷年,兰芷芬芳,由其号香南,可为改芷年为子年的确证。

大学士张廷玉以两朝元老,严鸿达之案,缮写谕旨,皆出其手,岂不知其人,乃公然与为姻亲,是诚何心?

严鸿达之案,即曾静之案。《大义觉迷录》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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