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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最后一课】(2 / 5)

下来。隋末大乱,人口锐减,均田制再度可行。贞观盛世是怎么来的?均田制加上府兵制而已。全国绝大多数土地,都归朝廷所有,以世业田、口分田的形式分给百姓,百姓不但要给朝廷交租,还要给朝廷打仗,而且是自备兵甲打仗。在唐代初期,特别是关中一代,全民皆兵,兵农合一。”

“但是,这种田亩制度,有一个致命缺陷,那就是门阀和贵族,完全处于免税状态。以门阀和贵族的势力,只需百十年,就能大量兼并土地。如此一来,到了唐玄宗执政时,占据大量田亩的门阀贵族,可以不给朝廷纳税。而占有少量田亩的农民,却必须承担整个国家的运转。如此,朝廷就没钱了,唐玄宗穷得很啊。”

朱载堻突然打断:“唐初谋士辈出,就没有制定国策以约束吗?”

“有,”王渊笑着解释,“就拿百姓来说。一个百姓年满十八岁,就能获得国家授田。以一百亩为准,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后代。另外八十亩为口分田,田主死后或犯罪,必须还给朝廷,并且禁止买卖。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分到手里的土地,百姓怎会老实上交朝廷?一旦朝廷兼管不利,那些口分田就被私下转卖,或者脱籍成为黑户,口分田也成为黑田。”

“唐代朝廷每年十月计田一次,同时还审查人口户籍。年满十八岁的男丁,可得田一百亩。年老、重病、残疾者,可得田四十亩。守寡妻妾,可得田三十亩。每家的户主,可多得二十亩。以上情况,不论得田多少,皆以二十亩为永业田,剩下的口分田都要在第二年十月交还给朝廷。”

“但天下官吏自有惰性,每年清田普查一次,根本就忙不过来,也不愿意那么忙。此田今年由谁耕种,第二年同样交给这人,只在名义上收归朝廷再重新分配。田主死了,不会上报官府,继续占着口分田。丁口年满十八,立即到官府报备,请求朝廷分与土地。如此,土地越分越多,越收越少。若实在瞒不过官府,就将死人之田卖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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