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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蔡京:昏君!更胜桀纣之暴!(2 / 5)

些刁民为了逃难,强行冲开了东水门,令公子受此牵连,已经被当今处以极刑了。”

“极刑?”

蔡京一愣,过了好半晌之后才流着老泪哀嚎了越来:“我的攸儿啊~!”

童贯适时的补了一句:“蔡相节哀。因令公子没能守住东水门之故,又不知因何而恶了当今,故而被处了大辟之刑。”

《释诂》云: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故谓死刑为大辟。

就在蔡京心中暗恨却还抱有一丝期望,盼着自己儿子只是被宰而不是受了什么酷刑的时候,童贯又接着道:“凌迟,也就是活剐,据说仅存的尸骨还被扔去喂狗了。”

“噗~~~!”

蔡京只觉得喉头一甜,忽的喷出来一口老血之后就此栽到于地,被赵吉翔带着跑到亳州的御医抢救了好半天才缓过来一口气。

“我的攸儿啊~~~!昏君!昏君!”

蔡京一边哭一边骂:“我儿何其无辜,竟要遭此酷刑!这昏君竟连《元丰令》和《天圣令》也不当一回事儿么!”

按照《元丰令》和《天圣令》的规定,死囚被处决之前,“仍先给酒食”,“听亲戚辞诀”,“示以犯状”,“不得掩塞其口”,“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诸囚死,无亲戚者,皆给棺,于官地内权殡,其棺并用官物造给,置砖铭于圹内,立牌于上,书其姓名”。

这种在后世看来都称得上先进的“临刑关怀”制度,其实早就已经被老祖宗们拿来用了,根据有史可考的资料来看,最晚也是始于唐代《狱官令》,

但是蔡攸有没有得到最后的一餐酒食不太好说,但是“听亲戚辞诀”显然是没有的,而且蔡攸当初能逼得自己辞官罢相,想来也不是个傻子,不可能不知道喊冤——

按照宋律的规定,只要犯人临刑之前喊冤,案子就必须发回重审,接触过这个案子的官员还得回避换人,以避免产生冤假错案,而且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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