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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七章 改革武勋集团(1 / 4)

大明朝的爵位继承是由吏部的验封清吏司郎中主管。所以,想要顺顺当当的把祖宗留下来的爵位继承下来…得交钱。

大明朝文官集团相比于宦官集团、武勋集团更加的进步,但同样的是“死要钱”。

张昭对这一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想法,因为他身上这个爵位是不能继承的。

而就算日后爵位能继承,他也不可能让儿子们指着这个爵位过活,要继承他在军中的政治遗产肯定是要进大明皇家军事学院读书、带兵的。

没有这一步,拿到他这个“新秦伯”的爵位也没什么用。

而对于改革来说,改革是要将少数人的超额利益分配给大多数人。爵位继承这个顶天就涉及两三百家勋贵,他犯不着搞事。他要说的是别的方向。

“陛下,大明的武勋集团之所以没落,本质上还是机制上的问题。朱子说,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朝廷在封爵之上可以大方一些。未必要都封伯爵起步。可以把历史中的子爵、男爵拿出来封赏给有功之臣。

甚至可以设定一个不发俸禄的荣誉爵位,卖给爱国的商人。譬如规定:每年都需要交纳赋税超过多少元才可以拥有购买资格,且购买爵位非一次性的,而是有两年或三年的期限。

犯罪即剥夺。

此荣誉爵位可以免除商税之外的所有赋税、徭役,拥有在服饰、房屋建制上的自由,可以见县官不拜等等。

而如此多的爵位必定会增加朝廷开支。这就势必要增设退出机制。仅靠犯罪夺爵肯定是不行的。当如汉武帝时的推恩令一般,将功臣爵位继承时,降爵位等级继承。

而且,朝廷日后的爵位,非大功不可以世袭。”

弘治皇帝微微一笑,带着几人往前走,道:“朕方才倒是误解你。还以为你要把吏部的权限拿到枢密院中。你说的在道理,但关键部分很难实行。武勋们的祖上都是有大功于国,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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