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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 重婚罪加上冒名顶替罪(1 / 4)

第三百八十九章 重婚罪加上冒名顶替罪

在现代人看来,古时候的人只要你有钱有势,想娶多少女人就娶多少女人,别人也管不着。

所谓男子汉大丈夫,谁不是三妻四妾。只有三餐不继的穷人,才一生只睡一个女人。

三妻四妾,顾名思意,就是三个妻子四个小老婆。

可等穿越到明朝之后,苏木才知道这根本就是一句屁话。

古代虽然不是一夫一妻制,也不禁一个男人拥有很多个女人,但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却只能够有一个,除了这个正妻,其他的妾侍根本就没有任何地位,也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说地位也仅仅比家生奴高上那么一点。对于妾,正妻就是她们的主人。

这就是古代典型的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从古到今已经几千年。

这也是苏木一直没办法处理好自己同吴小姐和胡莹之间的关系的缘故,对他来说,这二女同自己情谊深重,任何一个人去做妾都不是他所愿意看到的。

妾在家里的地位其实跟丫头差不多,妻子是入官府记录的,妾是一张卖身契,不喜欢就可以买的。

古代大家族非常忌讳“宠妾灭妻”,拿到现在来说就是小三扶正,如果这事被有心人参上一本,那可是吃不了兜着走,名誉地位全无。

在唐朝明确规定,老婆不在了,你要把你心爱的小妾升为妻的话,就是触犯了刑律,一旦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所以,老婆不在了,应该继续找媒人,找的是继室,不是小三。

明朝的法律和唐朝有些不同,不过,在法律层面上还是保护正妻的。其中规定: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以妾为妻已经判得如此之重,更别说停妻别娶。

苏木现在的情形就属于另外娶了一个妻子,那可是重罪啊!

九十棍,一想到这个处罚,苏木寒毛都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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