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毕仲游,结果毕仲游苦笑说端王的申述是有道理的,国家鼓励智慧发明,将这些都纳入了法律保护的。
端王的每次设计完园林,都会在专利局备案,专利局的小吏贪图那点管理费,每次都是照收。
也就是说,端王为苏舍人设计的住宅,其方案已经纳入了法律保护。
当然,如果苏舍人不愿意使用这个方案,也是他的自由。
不过有了合同,端王也付出了劳动,设计费就要照给。
此外因方案有法律保护,苏舍人给了设计费后不用,另选方案也可以的。
但是如果要用原方案,就不能乱改。如果要改的话,也必须得到方案设计者的同意。
如果想将新宅拆掉部分重建,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保证与原设计方案明显不同。
否则就不是合同纠纷案,而是另一起知识产权剽窃案了。
漏勺傻傻地问,那寺卿你说的这个“部分”,大概要不同到什么程度才算“明显不同”?
毕仲游说这个程度嘛,现在法律界定为百分之七十。
漏勺听完就想再犯一条法律,打人。
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坑人的法子?花斑石这么精贵,皇家都舍不得多用,你让我在院子里铺路?
不铺这路,我就得拆了新房重建?
先别说我买不买得起,御史弹劾我一个逾制之罪怎么办?
毕仲游说这个苏舍人倒是可以放心,如今新材料新工艺层出不穷,朝廷想列禁用品常常都来不及,因此干脆从宽。
这花斑石也是司徒去河北之后才发现的新型石材,目前倒是没有听说在逾制之列。
但是漏勺还是咬牙,我不能做这冤大头!我爹知道得打死我!
这反倒提醒了赵煦,对呀,这案子太有趣了,漏勺你先写信给司徒问问,万一他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呢?
苏油研究了那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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