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自立国以来,便在京师实行夜禁制度:『夜鼓鼓绝,街禁行人;晓鼓鼓动,解禁通行。』『夜鼓』即代表时至夜更的鼓声,『晓鼓』则表明黎明已至,新的一天即将开始。顺序依次是:日暮时,敲四百下夜鼓,城门、宫门关闭;再继续敲鼓四百下,坊里以及东、西市的坊门关闭;直到第二天五更二点,晓鼓响起,方才打开各门,准人出入。
唐敬宗宝历元年(825年)十二月八日深夜,天阴如铁,寒气笼罩下的长安早已陷入墨色一般的寂静中。
大唐自立国以来,便在京师实行夜禁制度:“夜鼓鼓绝,街禁行人;晓鼓鼓动,解禁通行。”
“夜鼓”即代表时至夜更的鼓声,“晓鼓”则表明黎明已至,新的一天即将开始。顺序依次是:日暮时,敲四百下夜鼓,城门、宫门关闭;再继续敲鼓四百下,坊里以及东、西市的坊门关闭;直到第二天五更二点,晓鼓响起,方才依时打开各门,准人出入。故而夜鼓又称“闭门鼓”,晓鼓则称“开门鼓”,二者通称“六街鼓”,号“鼕鼕鼓”。
夜禁时间始于一更,终止于五更,更直白地说,即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此期间,如若有人在城中大街上行走,则称为“犯夜”,依律要被负责巡逻治安的金吾卫逮捕,受到捆绑杖责,“笞二十”。无论官民,均一视同仁,往往有因受体罚而丧生者——
唐宪宗元和年间,宦官郭里旻酒醉犯夜,被金吾卫薛伾及韦纁逮住。郭里旻受不住刑罚,当夜死于杖下。唐宪宗庇护宦官,为此发怒,将薛伾、韦纁贬逐。
又有大理丞徐逖,在夜鼓绝后仍于街中行走,被金吾卫将军赵宜下令逮捕,当街杖责二十。大理寺主刑狱,为中央审判机关。大理丞官秩六品,分判狱事,权力极重。徐逖这样级别的官员犯夜禁后都要受到严厉处罚,普通百姓更不必多说。
当然规矩也并非一成不变,譬如朝廷惯例,每年正月初一元旦和正月十五上元灯会当日及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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