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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人口增涨和税制改革】(3 / 6)

赵瀚对费纯和吴应箕说:“你们两个留下,一起去内阁。”

这二人是管财政税收的,联名写了一封奏疏,请求进行财税制度改革。

赵瀚散朝前往内阁,开一个财政会议,庞春来、李邦华、宋应星、费纯、吴应箕五人参加。

赵瀚问三位阁臣:“你们都同意?”

李邦华说道:“臣觉得不该将本色完全取消,可以保留少许,以便不时之需。”

本色,就是正税物品,比如大米、小麦、木材。折色,就是折抵物品,比如银两、布匹。

明初出现折色税收,主要是减轻行政压力,同时减轻仓储压力,允许把粮赋换算成银两、布匹上交。但规模不大,因为银子不是流通货币,那个时候的货币叫大明宝钞。

直到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之后,折色成为主流,本色变成辅助。

费纯说道:“我朝本色、折色并行,是因流通钱币不够,许多山民甚至没见过钱。如今每年铸造银币、铜币无数,从南洋、朝鲜、日本都流入大量铜银,民间已经不缺钱了。因此臣建议,在金陵府和赣、浙、苏、徽、闽、粤、湘、鄂,全面取消本色纳税,今后都改为银元、铜钱交税。至于其他省份,可以慢慢来,预计十年之内逐步完成。”

赵瀚问道:“大同银行的钱粮兑换业务也取消吗?”

费纯说道:“不能完全取消,否则农民必遭盘剥。但也须裁撤,只保留一部分,每县留一处钱粮兑换点。陛下,以前是没有办法,今后却能完全用钱了。钱粮行太多,俸禄开支极大,每到纳粮时节还得雇人,粮食转运也会产生极大消耗。”

吴应箕也说道:“陛下,过税同样如此,必须禁止本色征收,否则每年的消耗实在太大。”

大同朝廷的商税,基本延续大明税制,分为住税和过税两种。

住税有门摊税、落地税、契税、酒醋税、塌房税等等,由地方衙门收取,不会上交到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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