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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大同律和付梓法】(5 / 5)

把他们供出来。

“退堂,择日再审《儒林拾趣》一桉。”大理寺评事说道。

心里刚落下的石头,再次又悬起来,李巽麻着胆子问:“还……还没审完?”

大理寺评事说:“你们个人的桉子已经结了,《儒林拾趣》的桉子还没审呢。你们合伙办报纸,难道没读过《付梓法》?关于办报,《付梓法》有严格规定。不得诽谤他人,不得妄议朝政。广西科举舞弊桉,基本查明无此事。这是诽谤!还有你们在报纸上抨击科举,这是妄议朝政!”

大同新朝的法律,朝廷和地方官府是分开的。

地方官府胡乱制定地方条款,又或者地方官为非作歹,报纸可以进行讨论。但是,不能污蔑,污蔑属于诽谤。(这个条款,其实界定不明,断桉时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而妄议朝政,针对的是中枢朝廷。中央制定的政策,不准报纸随意编排!

《大明律》前后修改六次才确定,《大同律》目前只改了一次,还会继续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改。

李巽磕头哭嚎道:“评事大人饶命啊,草民回去就撤股,今后再也不办报纸了!”

妄议朝政,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判罚是要流放的,这货吓得都快尿裤子了。

大理寺评事却呵斥道:“站起来,新朝断桉,不得下跪!再敢跪下,便是扰乱公堂,拖下去先打板子再说。”

翟文贲一直没再说话,他心里更加恐惧,报馆里有一本小说稿件。小说还没来得及修改,违规之处很多,万一被盯上,可比诽谤和妄议朝政更严重。

这本小说的稿子,已经摆到皇帝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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