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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五章 悬金募死士(3 / 8)

饷,跟扔王宫湖里有什么区别?

答案是扔湖里能打水漂。

所以指望藩王为一个与自己毫无关联的世界毁家纾难,拿出更多家产助饷,根本就不现实。

他们能做最多的,就是像汉中瑞王朱常浩那样,因为自己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都在紫禁城里长大,他对那里有记忆,也对天下有概念。

刚好,如今是他的好大侄儿当皇上,所以年年捐资助饷,有时候甚至会一年捐两回,收获两封优奖诏书,花了钱心里很爽。

但是对其他大部分藩王来说,他们一不能奔丧、二不能朝见,紫禁城、乾清宫和天下,就只是遥远又神秘的名词。

他们和皇上的交情甚至比不上刘承宗这个笔友,所以根本就不在乎龙椅之上,到底坐了个什么玩意儿。

没概念。

而在另一方面,大明有《宗藩条例》,藩府有藩府的规矩,他们捐资助饷自有程序,跟官员捐资助饷不是一回事。

藩王则不能把钱粮直接交给地方。

当藩国有助饷的意思,需要先报给当地主官,一般是巡抚,巡抚报给朝廷,皇上朱批一句:干得好!

然后皇上把旨下到户部,让他们准备好接收这笔钱粮。

巡抚收下这笔钱,差人运到京师、或者户部的本省分部。

这个程序叫优旨覆收,前俩字是皇帝的优待诏命,后俩字是命令户部收到钱回复。

这也是藩国助饷的常例。

当然,有时候没有优旨,就比如唐王去年一直在朝廷上因宗室换授吵架,表面上支持崇祯,但崇祯很不喜欢藩王对国家政策指手画脚。

所以去年唐王捐资助饷,崇祯就只给了表扬。

而直接拿钱粮出来,发给当地驻军作为军需,若是普通百姓、官绅,那大概率是没问题的,因为他们的父母官是知县,知县就能决定收钱粮、调配钱粮。

朝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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