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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我要红!(2 / 10)

衡。

然后在九月份,他还办了第三件可以算大事的事,那就是为杜雪岚“量身打造”,“创作”了一首新歌,并顺利地跟小岛唱片谈定合约,签了合同。

真的是“量身打造”。

因为《眉飞色舞》的成绩太过惊艳,站在杜雪岚和陈邦道的角度,实在是左右都怕——继续出一首舞曲的话,很容易把杜雪岚的风格给彻底固定,到时候想要转型可就难了,可要是不出舞曲的话,又怕成绩会拉胯。

问题就在于,舞曲这个风格,一旦市场认了,要红是真红,可一旦要是市场不认,说扑起来,那也是真能扑得你灰头土脸。

而且,这张专辑会是一张新歌加精选了,是杜雪岚跟小岛唱片的歌手约里的最后一张——接下来就会面临新合同了,而无论是跟小岛唱片续约,还是从当下正围绕着杜雪岚打转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唱片公司里选一家签约,这张专辑卖的怎么样,都将直接决定接下来杜雪岚的待遇,和签字费。

绝对要慎之又慎。

最终,经过一再的商讨,三个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还是要走一个偏稳妥的方案。

走流行风。

曲风依然要明快,要能够让杜雪岚继续保持冷艳的气场和风格,但风格又不能太硬朗了,所以……那也就是情歌了呗。

于是徐正华为她写了一首《七月七日晴》。

看样子杜雪岚很喜欢,陈邦道也很满意。

她的最后这张专辑,会被命名为《眉飞色舞+》,以《七月七日晴》为主打歌。

合约的条件,完全达到了徐正华和陈邦道当初的约定。

正华音乐拿走这首单曲49%的版权,以后可以获得长期收益,且由此占据整张专辑属于制作方部分的4.9%的分成。

徐正华个人拿到18%的超级版税合约,外加整张专辑4%的版税。

在整张专辑里,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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