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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一十三章被迫民风淳朴(2 / 7)

一面令陂下各乡群众聚石浚陂,以旺水源。

但是官山村部分百姓,对陂下极为不满,时常盗窃陂石,致陂遭损坏,涝年泛滥成灾,旱年涓滴不流。

每遇旱年,下流各乡,必发动百姓,前往修陂,故发生械斗。

对于这种人,徐以显都觉得该杀。

我仗着地利收不到买水钱,就要破坏,看不得你们下游的好。

徐以显想了想在这写了一个批语,恶人自有恶人磨。

直接把这个村子的人全都迁徙走,赶不走就宰了。

他发现讲道理没啥用,还得按照自家主公意思,用锤子好使。

当然大明官府对于械斗,也不是全都坐视不管。

官吏们非但不设法制止,且视为敲剥财物的绝佳机会。

他们向较富裕的村子,明面上派人到地驻扎弹压械斗。

实则肆意抢劫财物,抓人勒赎。

士卒驻村,要好饭好菜款待。

头头们还得喝好酒,还得奉上银子,不然就要抓人。

械斗双方还得拿钱暗中塞给“父母官”的腰包。

这就是所谓的文斗。

一方直接托人用银子贿赂知县大老爷,要其派人到对方去抓械斗之人。

可是对方也同样使手段,行贿的银子,逐次递增。

钱多者胜,钱少者负。

大明的“父母官”乐得财运享通,只恐尔等屁民草草结束斗事。

历次械斗结束,无非是双方弄到财散人亡,直到山穷水尽之际,各有悔祸之心,才由(调解人)出来收场。

徐以显又写了一句批语,这些县官以及本地胥吏该杀。

再加上本地宗法观念极强。

各乡大族都有祠堂,始祖称大宗,支派称小宗。

置蒸尝(祭祀)田,收租以供祭祖修祠扫坟之用,积累添置,有达数百上千亩以上的。

后因族人愈多,族中出现把头,仗势欺凌邻乡、外姓,

也有大房霸占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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