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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零章 修补者的绝望(中)(3 / 7)

白手套去弄盐,手里拿着三百斤的引,装了三万斤,报上后台名号,当地官员还能真管呀?

万历四十五年,一些商人手里的盐引,要兑付支取,可能都要排到他妈西历1644年了。

前朝中央集权崩溃,管辖无力,民间的“商业氛围”,极为浓厚。

投机、倒把、囤积、期货,那简直是玩出来花了。

好比你是个负责销售运输盐的商人,你拿到了盐引,到了盐场,发现没盐。

算算时间,哦,你想拿到盐啊,那等两年后吧。或者,你要着急,你在淮北取三分之一、去淮南取三分之一、去长芦取六分之一、去福建取六分之一。

这时候你咋办?

资本又不足,这两年根本等不起。去淮北淮南长芦福建走一圈,路费比盐引还贵。

这时候,有垄断大资本找到你,说兄弟,你这盐引卖给我吧,我这有明天就能取盐的盐引。你这个盐引,60两银子卖我;我这个明天就能取盐的,150两卖你。别说两年,老子的资本,五年也周转的起。

你说我这盐引值100两,你那盐引也值100两,我觉得我里外里亏了啊。

垄断大资本告诉你,随便,自愿啊,不强求。你要愿意等呢,你就等呗,或者去福建取盐运到河南去卖嘛。可不是逼你,咱们公平买卖,契约交易,就像是佃户租地主的地一样公平,纯粹自愿。

没办法,买吧、卖吧,难道还真等两年啊?

这种情况,想解决,也很好解决。

但就像是叙州府尹牛从昀说的那样,造反,是最高法理,是唯一可以全盘不承认之前所有契约,不管是明文契还是习惯契的最高法理。虽然他用错词了,单纯的造反并不能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契约和法权基础,但意思到了。

然而当时的大明朝廷想要解决,却是无解的。

袁世振去了之后,怎么办?难道不承认这些盐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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