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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五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三)(5 / 6)

也不是什么难理解的东西。

如果每个盐户,都是正常的、合法的盐户,那么垦荒公司给的条件,相对他们原本吃蛆的生活,非常优厚。

虽然,其实这个条件,是朝廷放开了淮南盐政之后,放松了“不需垦荒”的政策而导致的。

也虽然,这个条件的根本,是因为制定条件的人相信小农经济的抗风险能力极差,而且这里种地需要技术,三年之内必然破产,然后可以低价收地。

这等于是公司几乎没花钱,把地给骗到手了。

要不然,给现金补偿的话,还更贵呢。

现在就给盐户补偿25亩地,一分钱不用给了。这个修水利的时候,得地的盐户也得上,毕竟以后得用嘛。

等着两三年后,地力耗尽,贷给点钱,就按36%的正规利息,还不起收地,说不定还能白赚一年利息呢。这一年利息的欠债,正好做工偿还,也不用发工钱了。

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小农破产非常容易是真的。至于是不是真的,这倒是句废话了。别的地方不管说,就苏北现在这种还未冲刷反草的盐碱地,加墨西哥棉,加水灾、风暴潮、加反盐,单独小农三年若是竟然还不破产,只能说王母娘娘是他亲妈。

但在这些盐户看来,自己能够拿到二三十亩初步开垦过的土地,而且还可以组织村社,租赁耕牛,借用公司的水利设施,这可以说是非常优厚的。

不会种棉花不怕,人家咋种自己就咋种呗,似乎那还不简单吗?

万一自己积攒了家业,最后兼并百亩土地,当了地主了呢?

之前,可是严禁垦荒的,怕耽误盐业生产,怕煮盐的草不足。

现在大部分的反对者,真要分析本质,他们反对的不是圈他们的草荡,而是反对圈那些‘无主’草荡。

因为‘无主’只是不在朝廷明面上的无主,但实际上是有主的。

这些包场的盐商,凭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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