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时间,林远总算是把接的六个代言全部拍完了,代言费一共一亿一千八百万。
这还是林远头一次拿到这么多的报酬,比他之前拍的所有电影都要赚钱。
只是在跟公司五五分账后,一下子就缩水到了五千九百万。
好在个人工作室已经成立了,只用缴纳百分之五的税,还能剩下五千六百万,这已经比他去年一年的收入还要高了,哪怕再买一套别墅也是绰绰有余。
眼看着银行卡里的存款重新回到了八位数,心里也是踏实了下来,同时他又不得不感慨起来,这下他总算是明白了,难怪许多明星红了之后就开始疯狂代言各种产品。
这简直就是暴利啊!
!
片酬在代言费面前,那两者根本没有任何比的意义。
拍一部戏,少说几个月乃至半年一年,拍一条广告,撑死一天就能搞定。
就这个情况,他也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为了火而不择手段了,没办法,他给的太多了!
不过林远还是有点良心的,他接的代言还尽可能全是有质量保障的大品牌,不像有部分明星,显然就是要钱不要脸了,产品质量先放一边,重要的是代言费满不满意,只要代言费给的多,什么广告都敢接。
当然,林远也不会去管别人,至于这种缺德事情做多了会不会有报应,更不是他们考虑的事情,他只想管好自己就行。
...........
也就在林远拍广告的期间,陈都灵中途给林远打来过一个电话。
电话的内容很简单,就是他看到林远在微博上发表动态,说是成立了个人工作室,于是想问问她可不可以加入林远的个人工作室。
严格来说,陈都灵还并没有正式踏入娱乐圈。
哪怕是拍了《左耳》这部电影后,她到现在也还没加入任何一家娱乐公司,不过在看到林远成立个人工作室后,这丫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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