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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足陌钱(4000)(4 / 6)

除南梁在淮南之地的一切苛捐杂税,命令士族豪强交出隐匿人口,释放奴仆、婢女,可以改用雇佣的形式,但严禁虐仆。

同时,告知淮南各阶层,此前田契一律作废,重新按照均田制的规定,分配田亩,凡15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予露田80亩,女子40亩。

男子另授桑田,按现有丁口计算,不得超过20亩,限3年内种上规定的桑、枣、榆等树,桑田虽是世业田,终身不还,能够流传子孙,依旧限制私人买卖,却可以向官府贩售。

政令一经发布,无数底层民众欢呼雀跃,但也有人抱怨不休,并非士族,而是富农阶层。

南梁田契一律失效的公告引起他们的强烈不满,也许均田制下,他们能分得的土地不会比原有更少,甚至更多。

但原有土地属于他们私人所有,如今所分得的田亩,哪怕更多,也属于公田,相当于是向朝廷租赁,是要交付租税。

不过在士族妥协的大背景下,他们的反对也无足轻重,尤其是北齐由此获得了更为广大的贫农、奴婢阶层的支持。

况且这点租税,与南梁之前的苛捐杂税相比,也算不得什么,故而也只是停留在口头抱怨,对于高澄的这项政令,还是愿意接受的。

南梁的税赋极重,萧菩萨不止优待士人,佛教更是无需纳税、不用服徭役,但朝廷的用度不能少,可不就指着糟践底层民众,总得有个剥削对象吧。

哪像小高王,不管是什么人,他都一视同仁,都得给他缴税,该有的,少一分都不行。

萧菩萨优待士族,自然把对底层民众征收的税额定的极重,总得有个剥削对象吧。

由于各阶层都属于纳税群体,再加上公田的租金能够补足国家一部分用度,故而北齐的税收实际比南梁低了许多。

政令一经发布,淮南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起了释奴分田运动。

其实南梁也是分过田的,萧衍早年间曾下令,凡是荒田废宅被没收为公田的,除官府已垦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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