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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摊牌(2 / 4)

只是刘三吾看到下面一条,简直不敢相信,第二条,就是皇帝之下,一律平等,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有独立的财产权,人身自由等权力。

因为何夕没有用文言,用得是白话。

同样是因为何夕的写法,刘三吾不大懂,所以他反复看了几遍,内心之中依然不能理解,也不敢理解,说到:“何大人,您这种写法,我不大懂。”

何夕说道:“其实也没有什么,我看大明律,虽然条文很多,但很是琐碎,总体上来,让人无所适从,很多相似的罪名落在不同的章节中,让人学习起来也不大好学习。于是我想了一下,将大明律分章,第一段是总章,将所以法律条文的根本,都列入总章之中,凡是在总章之中提出来的,下面都会一章与两章,加以说明,比如这第一句,第二章就是说明皇帝的权力,皇位的继承,等等问题,已经对于关于皇室的犯罪,如何处罚与量刑。等等。当然了,我没有做过刑名,这里的量刑什么都先空缺。等将来再增补。”

刘三吾立即看来第二章。

果然是何夕所言,特别是关于皇位继承,在这里也用些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已经在宗室近支没有的情况下,皇帝自己的裁量权等等。

刘三吾看了这里,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

因为何夕在这里并没有搞什么花样。完全是按照儒家主张的正统,来规定皇位继承的。

无他,一来,儒家皇位继承法则,其实已经很完善了。这一点上,何夕也想不出来更好的了,第二,那就是朱元璋与太子其实都赞同这种法则。

何夕也不可能拗过这两人。

自然就此定下来了。

只是刘三吾,看了第二句,然后又看第三章。

在刘三吾看来,第三章,因为是户律,又好像不是。

户律之中,规定了成丁年龄,十六岁。十六岁后在官府管理之中,就是成年人了,拥有一系列权力,其中包括分家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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