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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主唱(1 / 4)

跟许晴一样,高晓松第一志愿报的是清华电子工程系无线电专业,老狼第一志愿报的是哈工大,这时候北平上海的孩子都不愿意离开北平上海去外地上大学,老狼就来到北航三分院学了无线电专业。

这几天,这首同桌的你,就象飓风起于青萍之末,不知哪个宿舍先是哼唱,接着一栋楼,一个系,整個校园都在唱着这首不知哪个人创作的歌儿。

清华大学26号楼614室,下铺。

老狼坐在高晓松的床铺上,拨弄着吉他,“这歌儿真带劲,简直就是为我写的。”

时光退回几年前,读高三的老狼在中山公园遇见一个穿着一个穿着蓝色背带裤的长发女孩坐在木椅上静静地看书。

他对她一见钟情,后来打听出是八中的同学后,就展开了热烈的追求,真心总是能打动人的,两人开始了早恋。

情浓时,两人还在八中的一颗梧桐树上刻下了“相伴永远”的诺言。

不是每个早恋都影响学习,88年高考,女孩考入北大……

她,也是老狼的同桌的她!

“打听一下,谁写的歌儿,得把丫挺的吸收进乐队中来,”高晓松一幅冷静的口吻,“这歌写得太感人肺腑了,我敢肯定,这是从灵魂中流淌出的音乐……”

“我听说是广院先传出来的。”老狼站了起来,“不如我们一起去广院吧。”

两人赶到广院的时候,中央台综艺大观的主持人成方圆也赶到了广院。

她毕业后在中央乐团任演奏员,1985年,由她演唱的《童年》还获“十大金曲“奖,她非常喜欢这样直白舒缓的歌声。

“还真不是我们院的学生唱的,另有其人。”广院团委的老师匆匆赶来的时候,带了第一手的资料,那个陈小艺的老乡,那个娇小可爱的幺妹子。

“是中戏的同学,叫作江浔的,对了,就是电视上的那个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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