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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借钱(2 / 4)

也不是朝廷发放的,一年仅有六两银。”

甘明兰:“一年才六两?那怎么够养家的!”

“自是不够的,我娘以前给人浆洗衣裳,一个月也有半吊钱呢!他们养家也不靠这点子俸禄,还得‘捞偏门’。”

说道“捞偏门”,甘明兰就理解了。

灰色收入嘛,什么年代都有。

不过人家这个行为是被允许的,合法的。

左文康没说出口的是。

所有“捞偏门”中,油水最多的差事,就是押送流放犯人。

在皇权的统治下,从衙役手里劫囚犯这种事,两百多年都没遇到过几次。

现在的人都连宗连族的,九成九的都是顺民。

官差们出这种远差,顶多就是吃一点路途遥远,风餐露宿的苦。

但是走上一趟的所得的钱财,能抵得上他们如今五年全部收入的总和。

说不定还远不止。

就拿他们这些流放犯的身份来说。

基本就没一个是真正的穷苦百姓。

为了让他们在路上日子好过一些,亲朋好友们可没有少打点这些官差们。

从大名府到边城,这一路上少不得会求到他们时候。

不拿银子敲门谁会理你?

还有就是,州府衙门会根据流放犯的人数给他们拨款。

朝廷一般规定,犯人每人每天有八两米/面的粮食份额。

规定是规定。

但谁又会真给囚犯吃那么饱?

他们现在是还没出大名府的地界儿。

加上之前打点的银子还是热乎的。

现在给他们的待遇,就是每人每天能吃上两顿二两量的热汤面。

以上这些认知,是左文康通过原身的记忆和上辈子的经历总结出来的。

他推测的完全没有错。

鹿县的县令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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