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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大(1954-1959 十九到二十四岁)(7 / 14)

那届中文作文,以那篇文章得分最高,他们原以为是李敖作的,不期竟出自“李敖的女朋友”之手。由此可见“罗”在中文上的功力。以那种功力,与我互写情书,内容精彩,可以想像。不过这些信都烧掉了。“罗”送我一个本子,原来整本抄的是朱光潜的《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她中学时没钱买书,那时代也没有影印机,所以她就手抄了整本书。她的字迹秀丽、思路敏捷、聪明过人,读英文诗,三四遍即能背诵;我生平交女朋友不少,但是论眼神、论才气、论聪敏、论慧黠,无人能出其右。两人分手之夜,她把内裤送给我,纵《红楼梦》的花袭人亦不若也。

“罗”的离去,使我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困境,那时我年轻,一天晚上吃了一瓶安眠药,被同房的翁松燃发现,强拉我去台大医院洗肠。在我《大学札记》、《大学后期日记》甚至《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里,可以很明显看到我怎样励志自勉,度过那最大的困境。其实,度过的根本方法不在励志自勉,而该赶紧李代桃僵、赶紧以新的情人取代旧的,一如桃子没了,解决之道不是励志自勉桃子多不好吃,而是赶紧吃起李子来,有李子好吃,自然对桃子有抵抗力,不再沾恋。不幸的是,有三四年之久,我一直未能成功地达成这一转换。在大学后期,我跟同班的有英国血统的“咪咪”有短暂的恋情。“咪咪”身高一米七零、身材一流、皮肤白皙,分手之日,我把她的来信都还给她了,我写的信,只剩下一封复本,就是发表在《李敖情书集》中的第一封。“咪咪”的父亲是名人,家世不错,她仪态在优雅中有股气焰,一看就是大家出身的。有一次我看到她手执线装本仁寿版《二十五史》,觉得古籍红颜,正好辉映。我至今还保有她送我的世界唯一一张她小女孩时的照片,神韵飘逸,有着混血儿的美丽。

我虽然也勾引过别的女生,但灵则灵矣,乏肉可陈,那个时代女生少,思想也不开放,我这种不去教堂、不会跳舞的死硬派,其实要找个理想的女朋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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