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外省人给他的莫大压力……
"有知识分子的风骨,但也有湖北人滑头的性格",这是李敖对工作荣性格的定论。在心态上,李敖以过去对老师的尊敬,仍不忘期盼工作荣:"要以高风亮节,给李登辉难看!"
绝不可能"又要做好官,又要做好人!"
这是我对身为监察院长的王作荣老师的最后诤言。回想四十四年前的师生因缘,恍然如昨。被改写的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名言有道是:"吾爱柏拉图甚于余物,吾爱真理甚于吾师。"西哲风范与决绝,惟我有焉。
我在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自动办理退学,那时法律专修科已确定改制司法组,但我毅然决定离开了,后来谈到台大法律系司法组,发现我的辈份甚高。"名流"中,司法组一九五六年次有苏秋镇、纪镇南、胡述兆:一九五七年次有李敖、陆啸刽;一九五八年次有吕传胜、许家深;一九五九年次有朱石炎、翁岳生;一九六0年次有张麟征、张德铭;一九六一年次有施性忠、林奇福、古登美等。
在法律专修科那年的四月二十五日,正好是我二十岁生日,生日后两天,爸爸死了。我因反对传统"把活人弄成死人,把死人弄成鬼"式的丧礼,力持丧礼改革。台中一中我敬重的国文老师鄢曾荫先生婉为劝我说:"李敖你读书明理,按古礼,不能这样干吧?"我说:"按古礼,按《易经》是丧期无数;按《墨子》是我母亲要殉葬;按《礼记》是我父亲不能火葬……今天我要真行古礼,更不得了了。"他见我学识渊博,我的礼比他还古,为之语塞。爸爸死后,有一位老先生特别奔走,料理后事,他就是人称"沈二爷"的沈铭三先生。沈二爷因为辈份是外祖父级的,我们称他"二大老爷"。他是典型的中国正派仕绅,爱护朋友,对朋友的忠心可靠,给我极深刻的印象。他跟爸爸的交情极深,他生在一八八七年(民国前二十四年,我则是民国二十四年,正好前后各二十四年),比爸爸年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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