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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把“凶手”炖了(3 / 4)

些调料一股脑的倒进锅里煸炒。

炒出了香味,拎过来酱油瓶子往锅里边倒了一些,用来炸锅。然后又往里边加了一勺大酱,翻炒几下之后,直接添汤。

拎起来鲶鱼,直接滑进了锅中。然后又拿过来茄子,直接用手撕,然后就往锅里丢。没有别的配菜了,不像炖草鱼的时候,还会加一些豆腐、干菜啥的,今天就是茄子。

这边弄好,刘富贵就将烧火看锅的活直接丢给了乐乐。他又在边上收拾今天的豆腐菜,备得量也不少,关键他不知道今天炖的“凶手”,味道咋样。

对于今天的这个菜,不知道为啥,大家伙都有些期待。可能也是觉得最近乱七八糟的事情比较多,需要解解气。

这条鲶鱼足足在大锅里炖了五十分钟,刘富贵才掀开锅盖,将里边的鲶鱼和茄子一起给盛了出来。

反正嗅着这个香味就很不错,边上已经开始偷吃煎豆腐的乐乐,都跟着凑了过来。

“乐乐,来,尝尝这个鱼腮帮肉,嫩着呢。”刘长国说着就伸出筷子,在鱼头的边上捅了捅,一块洁白如玉的腮帮肉就被他给痛了下来。

“谢谢三爷爷。”乐乐喜滋滋的谢了一句,然后就用勺子将鱼肉舀起来,塞到了嘴里。

味道应该是不错的,乐乐都笑出了眯眯眼儿嘛。对于鱼腮帮子上的肉,她可是最喜欢呢。

刘富贵也夹了一块,口感很细腻,不仅仅有鱼肉的鲜味儿,还带着一丝茄子的味道。又夹了一块茄子,这个就更不得了了。带着汤汁的茄子,吃起来,好像比鱼肉还要鲜很多。

这也算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吃鲶鱼,以前倒是吃过酱焖的,都没有现在味道这样的鲜美。尤其是跟茄子来搭配,味道真的很赞。

这些老规矩能够流传下来,都是经过无数次考验的,不会骗人。

唯一有些美中不足的,就是刘富贵不能喝汤解馋了。带着汤汁吃很下饭,你要是直接喝汤,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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