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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四章 议定(3 / 4)

,深恐上下忌疑,不尽情推劾,致奸贼之吏得以幸免。宜移送御史台。”

于是这个案子再次升级,这次从一个关于司法公正的案子,升级成了“诏案”。

御史台狱,是重大案件的审讯机构,也是宋代诏狱的常设机构。

宋代设立诏狱或案件移送诏狱审讯,通常都是大案要案,或者事涉官员。都会由皇帝批复颁诏,最终结果,皇帝直接负责。

案件至此,成了皇帝挂号,亲自督办的天字大案。

然而御史台审讯了十多天,案犯供状与开封府狱审讯的结果相同。于是次相王珪奏请神宗,令蔡确参与,共同审讯。

如果当时吴充在场,这个提议必然会被否掉,好巧不巧,那天吴充“正好”身体不适,没来上班。

于是这个提议在中书通过,赵顼也同意,蔡确成了这个案子的主审官员。

赵顼诏,“与御史同鞫”。

蔡确于是派大理寺丞刘仲弓把前面判案的法官窦平、周孝恭等一干人等统统抓了起来。

宋朝是对文官相当客气的朝代,刑不上士大夫。文官只要不是谋反弃城,基本上没有被杀头的。

犯事了抓起来也是以礼相待,也不轻易上刑,所以这些人在开封府和御史台,还是有几分体面的。

御史台审了十多天,还是拿不到想要的口供。

直到改由蔡确主审此事之后,事情才发生了重大变化。

蔡确可根本不管这些,有的是办法整死你们。

……

赵顼也没有想到,吴充会挑在这时,对御史台表达不满。

参知政事元绛赶紧出列:“陛下,台谏者,天子耳目之臣,有风闻奏事之权,规主上之过失,举朝政之疵谬,指群臣之奸党,陈下民之疾苦。言有可用,不以人微而废言;令或未便,不为已行而惮改。”

“即便所闻不实,每每尚优容之,此祖宗凯广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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